作者bk094122 (小凱)
看板Boy-Girl
標題[求助] 應該陪女友去花蓮生活嗎?
時間Sun Feb 2 21:08:30 2014
最近一直有ㄧ個問題困擾我,想請問鄉民的意見 請大家可以給我一個好的意見~~謝謝了 先說明一下背景: 原PO(簡稱A)~男、台北人在桃園工作、在台北有媽媽、哥哥 工作是需要輪班的公務員,調動性質是每年填調動志願.通案調動 調動後的調動年資要重新計算 比如調高雄大約要五年的年資,A已經在桃園待滿3年 另一半(簡稱B)是女生、高雄人,去年11月跑去花蓮工作 調動性質跟高普考一樣,是去事求人找職缺面試 問題概述: B要A調去花蓮陪她~~希望我在花蓮陪她3~5年後再一起調回高雄生活 至於我媽可以一起下來高雄 因為她的說法是女生家長沒辦法來新的小家庭住 所以為了照顧她的爸媽,所以希望之後在高雄買房子生活就近照顧她的爸媽 詳細經過: 自從去年11月B去花蓮工作後,因為生活和工作上的不適應 一直希望A去花蓮陪B,並且一起待到可以調回高雄的日子再一起調回高雄 但A在桃園的工作都已經適應了、不管是工作的規定或是同事和長官 而且在花蓮的單位聽說很爛~~每年都開很多缺 為了這個A和B一直協調和吵架 A的理由是 既然終極目標是要調往高雄,為什麼B不能再撐1~2年 再一起調往高雄? 而且調往花蓮A除了要重新適應環境還要拉長調去高雄的時間 加上媽媽也明確表示反對A去花蓮和高雄 B的理由是 兩邊都要公平,為什麼要留在台北照顧A的爸媽卻照顧不到B的爸媽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下去高雄住,並接A的媽媽去高雄照顧 兩邊才照顧的到 至於要先調去花蓮則是B在花蓮工作和生活都不適應 非常希望A去花蓮陪B 只要有A在旁邊陪~~工作的適應問題就不是問題 請問A應該怎麼做選擇? 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80.177.158.46
→ Ting1024:A夠愛她嗎?很愛:住女方縣市, 不太愛:住自己縣市 02/02 21:10
→ Ting1024:愛就是一種包容, 可以為對方妥協的包容 02/02 21:11
推 Fugax:以拖待變。拖到她變老,態度就會軟化了。 02/02 21:13
→ BLABLA007:輪班??? 去花蓮放假也不錯 02/02 21:21
→ BLABLA007:A直接跟B講叫B養A不就解決了? 02/02 21:21
推 hellking:如果花蓮那個是爛單位,我不會去,在爛單位下工作度日如年 02/02 21:22
→ BLABLA007:順便解脫輪班的睡眠問題 02/02 21:22
但是B跟A說不去花蓮就分手 = =
※ 編輯: bk094122 來自: 180.177.158.46 (02/02 21:35)
推 susanna026:覺得 年資事大 不要去花蓮 影響升官獎金 02/02 21:35
推 pp63541:在你跟她還沒結婚之前,做這種決定真的要很大的勇氣,誰知道 02/02 21:36
推 susanna026:如果B連2年都忍不了 就換女友吧 02/02 21:36
→ pp63541:你們2-3年之後是不是還會在一起,假如分開了,女友離開花蓮, 02/02 21:36
→ hank12332:原來AB的愛情這麼脆弱 02/02 21:37
→ pp63541:把你一人留下...那你真的會愈哭無淚!!! 02/02 21:37
→ wl2340167:不去就分手 分了阿!兩人連任何的包容空間都沒有 02/02 21:42
推 shioo:不去就換一個女朋友,說不定還可以繼續就近照顧媽媽生活 02/02 21:45
→ shioo:去的話得罪一堆並讓自己仕途不太好過,聽起來並不太優 02/02 21:46
→ shioo:而且說換就能換嗎? 到了花蓮走不了就科科了 02/02 21:46
推 candy22770:以前臺北高雄都能遠距離度過,那桃園花蓮也不是問題了 02/02 21:47
噓 letmegoogle:她都說不去花蓮就分手了 那就分吧 02/02 21:48
→ letmegoogle:反正 她都可以說分就分了 你覺得她有多在乎? 02/02 21:48
推 andrewla:去了花蓮 感覺最後還是會因為兩人不開心的狀況下而分手 02/02 21:49
推 Fugax:女方宣告不去花蓮就分手。這叫情感勒索。 02/02 21:49
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-Text RSS service —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'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's site,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.org/content-only/faq.php#publisher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