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產,分為房產與地產,相信大家都會認同吧!
地產...就是我們所謂的土地,土地在正常的情況下是無年限的,
房產就不一樣了,房產會因為使用的年限長短,影響到它的價值,
而且...房產不可能一直存在,它有使用年限的極限值。
綜合以上,地產會增值,房產會貶值,這個理論應該是正確的吧!
這理論在現在同地區的中古屋與新成屋的價差上看的出來。
再來,現在的房子都越蓋越高,也就是說...在土地的每戶持分上就會減少,
以新莊為例,假設土地每坪的成本是100萬,權狀40坪的房子土地的價值就有4,000萬,
如果說建商將這塊土地蓋上20層樓(一樓一戶),也就是說會有20戶,
每戶的土地持分就會是2坪,這樣一來每戶的土地價格就是2坪*100萬=200萬,
接著,建商對於新成屋每坪開價60萬,40坪的屋子就要2,400萬,
我們將房地產的總取得價格2,400萬減去土地價格200萬,得到2,200萬的房產價格,
一間房子我們預估它能夠使用50年,則每年的平均房產折舊就會是...
2,200萬/50年=44萬,每月的折舊44萬/12月=3.67萬,
如果每個月能夠有這些錢,拿去租房子不就好了。
以上的成本,尚未加入房貸利息支出跟房屋未來的維修費用。
拿那麼多錢,買的不是土地(土地持分少的可憐),
買的是房屋的使用權利,竟能如此開心,不解。